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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亦凡发文洗白,都美竹绝望回应:差一点她就完了

2021-08-12| 发布者: 阿拉丁商贸网| 查看: 144| 评论: 3|来源:互联网

摘要: 吴亦凡这瓜,越来越猛了。这几天,资本方毫不留情,手起刀落。一个接着一个,宣布和吴亦凡终止合作。各媒体...

吴亦凡这瓜,越来越猛了。

这几天,资本方毫不留情,手起刀落。

一个接着一个,宣布和吴亦凡终止合作。

各媒体也轮番开炮。

就怕吴亦凡这小子,凉得不彻底。

现在局面总结为一句话:吴亦凡正在为自己的行为,付出代价。

非议之下,吴亦凡发文澄清。

不过,与其说是澄清,不如说是洗白。

大家半个字都不会信。

今天上午十点左右,都美竹也发声了。

她发微博,“这个世界怎么了”,同时配上一个心碎的表情。

虽短短一句话,却透露着无奈和绝望。

由此可见,都美竹处境可能也不乐观。

这个瓜,比我们想象的更复杂。

我们静待后续。

也随时舆论支援受害者,严惩恶人。

此外,今天我想跟大家谈另一个话题。

这个事情,关乎都美竹,也关乎你我。

那就是关于都美竹跟吴方的和解。

这么说吧,如果和解一旦达成,都美竹就危险了。

吴亦凡公关的“陷阱布置”,堪称教科书级别啊。

一不小心,都美竹妥妥进监狱。

而这个量刑,借法山律师的话来说:如果罪名都成立,可能承担10年-15年有期徒刑。

可能你会问,都美竹才是受害者啊,她索要赔偿不是很应该么?怎么会坐牢?

因为坏人会钻法律空子,布局设套。

这个套,非常毒辣。

平常人根本看不出来。

吴方布下的第一个局,叫“敲诈勒索罪”。

都美竹本来是受害者,吴方是过错方。但这个局一旦成了,身份就会发生置换。

吴方成了受害者,都美竹成了敲诈勒索的罪犯。

等待她的,将是漫长的监狱生涯。

我们来看看都他们的和解过程。

站在吴方的角度来看,这个局,大致分为4步。

第一步,死不承认错误。

虽然是吴方主动进行和解,但态度很强硬。

他一个劲强调:

我律师团可是相当厉害的!

这么多年,打了这么多维权官司,从未输过!

你要再这么下去,我要告你诽谤造谣!到时候赔款的就是你了!

不过,毕竟是来私了,态度太硬也不行。

吴方话锋一转,说事情不想闹大,愿意给一笔补偿金。

划重点:尽管吴方有道歉,但坚决不承认自己存在过错。

吴方为何坚持这一点?

因为《刑法》有规定,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.......

吴方打死不承认自己有错。

这就意味着,吴方不应该给予赔偿。

都美竹的索要钱财是不合理的,属于“非法占有”。

第二步,讨价还价。

都美竹开口是800万,远超正常索赔范畴。危险!!!

吴方不同意,说100万。

最后协商一致达成200万。

聊天记录就是证据。

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,都将成为的起诉都美竹“敲诈罪”的重要证据。

第三步,确保都美竹本人收款。

从都美竹曝光的聊天记录得知,价格谈拢后,吴方提出了一个条件。

吴方说,因为税务问题,先转300万给你,然后你再转回100万。

看到这,我们估计都要蒙。

什么税务有这种操作?

都美竹也蒙了。

在问了懂法的朋友后,她心底凉了半截。

“让我转回100万的目的是坐实是我本人收款,确保我是收款人,也确保我个人的行为能力。”

换言之,你能自己转钱回来,就说明这的的确确,是你索要的钱。

因此,更能让都美竹坐实敲诈罪。

第四步,签协议。

如都美竹所言,这真是一份有意思的协议。

协议直接写明:乙方(都美竹)收到甲方的汇款后,不得对甲方实施任何胁迫、要挟等行为。

吴方居然用上“胁迫要挟”这种表述。

这不就是暗示,都美竹就是威胁自己吗?

关于敲诈罪,我国法律明文规定:

“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......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,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。”

聊天记录、转账记录、协议书,所以现成的证据,全部都是在帮吴方说话。

一旦签了,后果不堪设想。

根据法律规定,敲诈数额巨大,3年以上,7年以下。

数额特别巨大(30万-50万人民币以上),量刑10年以上,并处罚金。

而都美竹索要的是200万。

有可能被判十年以上。

不过,这还没完。

吴方应该不止想让都美竹关十年。而是想让她一辈子呆在监狱里,也就是无期徒刑。

法山律师说,倘若私了达成,女方还可能涉嫌诈骗罪。

诈骗罪是这样定义:通过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,骗取数额较大的“公私财物”的行为。

划重点: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。

都美竹谈判过程中,或可能触犯了这一条规定。

记得吴方有说,800万索赔金额太高了。

都美竹解释,一共有8个受害者,所以才主张索赔这么多。

后来,价格谈妥。

吴方索要另外几个人的详细资料。

都美竹以保护她们隐私为由,拒绝提供。

法山律师说,“如果另外几个受害者不存在,就属于虚构事实,那么女方还构成诈骗罪。”

诈骗罪怎么量刑?

诈骗金额够高的话,可判无期。

套路一环扣一环。

要真这么被吴方牵着鼻子走,都美竹的后半生,可能都要在牢里度过。

不过万幸,都美竹识破了吴方的诡计!

最终放弃索赔,用法律、舆论决战。

感谢都美竹的勇敢,让吴亦凡凉凉。

也感谢都美竹的火眼金睛,给我们这些吃瓜网友上了一课,

那就是一定要懂法。

有些不该拿的钱,咱们千万别拿!

可能有些女生会遇到这种情况。

遇人不淑,被渣男伤害了,而手中又正好握有渣男不光彩的事,怎样报复?

法山律师说,最保险的办法,就是不要钱。

不要钱不造谣,什么风险也没有。

然后拿着你的实锤证据,狠狠地锤死他。

怎么爽怎么来。

可能有人问,我希望得到经济补偿怎么办?

这也能理解。

但是,千万别像陈昱霖那样又蠢又贪。

想当年,陈昱霖当了吴秀波7年地下情人。

在发现自己不可能上位后,索要分手费。

吴秀波毕竟是靠人设吃饭的公众人物。

他可不想把丑闻外传。

为息事宁人,给了几百万。

但陈昱霖不罢休,把丑闻曝光后,她就跑到国外旅游,同时威胁对方:给我4000万!

据说吴秀波也是很“配合”。

电话那头低声下气求饶:我这拿不出这么多,你看回国我们再慢慢谈好不好?

陈昱霖以为,她抓住了吴秀波的小辫子。

敲诈到位,此后一生荣华富贵。

结果呢?

回国一下飞机就被警方逮捕了。

因涉嫌敲诈勒索罪,陈昱霖在监狱蹲了好几年。

所以,想获得补偿可以,但千万别用威胁的手段。

因为认定敲诈勒索罪有一个关键,你是否采取了威胁的方式。

换句话说,晓之以情动之以理,问对方索要补偿没有关系。

因为他是自愿的。

但是,如果你透露着“不给钱就整你”这种威胁的倾向(或对方把你往这个节奏引导),就相当危险。

轻则受制于人。

重则牢狱之灾。

行走于世,什么坏人都可能碰上。

身为女性,一定要记住法律的红线。避免成了受害者,又被套路成“加害者”。

最后,希望所有姑娘都能远离“吴亦凡们”。

倘若遇上,也不要慌。

该反击就反击,该拒绝就拒绝。不贪,不惧。

一如都美竹和吴方最后的对话。

“妹妹啊,200万拿走它不香么?

“你们套路我看得一清二楚,没什么好怕的。”

作者:卓绝


实习生 https://www.shsxjy.com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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